春節送紅包,本來是圖個吉利、皆大歡喜的事兒,但記者採訪發現,很多送禮人表示,拎著大包小包去領導家,不但會被拒之門外,還會被埋怨不懂事,而給領導幹部新竹二手餐飲設備的孩子發紅包,就成了新的送禮突破口。這個春節,如何給領導孩子送紅包成了不少人心裡的一個“疙瘩”。(2月5日新華網)
  把年俗禮節當成“擋箭牌”,掛著“壓信用卡代償歲錢”的羊頭,賣的卻是“行賄”的狗肉。這種自以為“不顯山不露水”的拉攏腐蝕,看似“聰明”,其實是一種“幼稚”。
  說其“聰明”,是因為這些人極具“上有政策、下有對策”的“曲線智慧”,在各項“規定”、“禁令”接通“高壓電”後,他們動起歪腦筋,用“宿霧壓歲錢”變相行賄,企圖逃過政策和法律的追究。殊不知,這種“聰明”是以身試法的“危險動作”,也是掩耳盜鈴的“自我安慰”。
  所以說,“壓歲錢”行賄是“聰明”中的“幼稚”。一些人熱衷於給領導幹部的小孩送“壓歲錢”,其實是“醉翁之意不在酒”,意在謀取私利,而一些官員則在“糖衣炮彈”面前動搖了立場,成為送錢者的“俘虜”,並且逐漸從“量變到質變”,陷入犯罪的泥潭,這真固態硬碟推薦是“聰明反被聰明誤”。
  “千里之堤,潰於蟻穴”。給領導孩子發紅包,雖然不屬於長灘島“禁令”之列,卻是實實在在的“行賄”,是腐敗。變了味兒的“壓歲錢”一收,便悄然打開了貪欲之門,“小孔”會漸成“大洞”。因此,對“壓歲錢”之類的賄賂,要保持高度警覺,切實做到防微杜漸,嚴防行賄者乘虛而入。
  壓歲錢是“腐敗變種”,“禁令”一時難以覆蓋,這就需要通過嚴密的監督來彌補“漏洞”。誠然,行賄一旦穿上“壓歲錢”的“馬甲”,確實存在一定隱蔽性和反偵察性,所以紀檢部門要見微知著,明察秋毫。相信在火眼金睛的“監督”下,一旦有人用“壓歲錢”變相行賄,不用等到秋後算賬,恐怕正月十五還沒過,就上了中紀委的“曝光台”了。
  當然除了加強監督外,“禁令”也需要“打補丁”,適應更新的“腐敗病毒”,進行“廉政防火牆”的“升級”。比如將“嚴禁給領導幹部子女送壓歲錢”寫進“第九項禁令”,或者設置“紅包”上限,超出界限的以“行賄”論處等等,從而發揮“魔高一尺、道高一丈”的制約作用。
  “百十錢穿彩線長,分來角枕自收藏,商量爆竹錫蕭價,添得嬌兒一夜忙”,這是清代詩人描繪兒童得到“壓歲錢”時的喜悅心情。如今,有的“壓歲錢”已然變味,而要想“返璞歸真”,就必須通過教育、監督、制度完善,去除“壓歲錢”的“銅臭味”,讓年俗禮節和官場風氣回歸“原生態”。
  文/吳海霞  (原標題:壓歲錢行賄:“聰明”中的“幼稚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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